檔案轉寄類型怎么填
檔案轉寄類型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
1. 轉回生源地:適用于未就業或就業單位無人事檔案接收權的畢業生。檔案會轉遞至畢業生戶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人才服務機構。
2. 簽約單位接收:適用于已就業且單位具有人事檔案接收權的畢業生。檔案會轉遞至就業協議書上指明的檔案接收單位。
3. 托管單位接收:適用于檔案由單位委托人才市場管理的畢業生。檔案會轉遞至就業單位委托的人才服務中心。
4. 上級主管單位接收:適用于已簽約但檔案由上級主管單位接收的畢業生。檔案會轉遞至相應的主管單位。
5. 升學本校接收:適用于考取本校研究生或專升本的學生。檔案會留在本校。
6. 升學外校接收:適用于考取外校研究生的學生。檔案會轉遞至錄取學校。
填寫檔案轉寄類型時,需要并提供準確的檔案接收單位名稱、聯系人、地址(詳細到省市區街道門牌號)、郵政編碼等信息。如果是升學,還需要通常需要上傳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就業協議書、接收函、調檔函等。
檔案嚴禁個人保管、攜帶和轉遞,必須通過機要通信或郵政特快專遞渠道寄出。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檔案去向信息的填報,學校可能會默認將檔案轉遞回生源地。
去人才市場存檔案需要什么
去人才市場存放檔案通常需要以下材料和步驟:
1. 個人存檔所需材料:
- 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 密封的檔案,檔案必須保持其原始性和完整性,不得私自拆封或涂改。
- 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用于驗證個人學歷信息。
-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對于專科及專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需提供此表以證明學歷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 如果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存檔手續,還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 單位集體存檔所需材料:
- 存檔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 單位委托保存職工人事檔案的介紹信。
3. 辦理流程:
- 提交申請材料。
- 工作人員審核材料,符合要求的開具商調函,發放《流動人員登記表》。
- 回原檔案存放單位辦理轉檔手續。
- 將檔案、《流動人員登記表》和單位委托保存職工人事檔案介紹信一并交回人才中心。
- 人才中心工作人員審核檔案材料,為符合要求的辦理存檔手續。
- 對檔案中缺少材料的實行告知承諾制:對缺少關鍵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響,經本人作出書面知情說明、承諾補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與原工作單位協商退回并補充材料;對缺少非關鍵材料的,采取先存后補方式予以接收。
- 出具存檔證明。
4. 注意事項:
- 檔案嚴禁個人保管、攜帶和轉遞,需要通過機要通信或郵政特快專遞渠道寄出。
- 檔案存放不收取費用。
- 檔案管理服務機構將依據檔案材料提供服務,如相關部門形成新材料時,應及時進行歸檔。
- 檔案在戶籍地檔案管理服務機構存檔的,可繼續由原機構保管。檔案在就業地檔案管理服務機構存檔的,應及時轉遞至戶籍地,或轉遞至新工作單位或新就業地檔案管理服務機構。
具體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區而異,建議聯系當地的人才市場或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獲取詳細信息。
檔案在自己手里怎么處理
個人檔案是記錄個人學習、工作經歷的重要文件,對于未來的就業、考研、公務員招考、職稱評審等都具有重要意義。對于檔案的處理,有以下幾個步驟和注意事項:
1. 檔案轉遞:畢業生檔案通常由學校通過機要通信或郵政特快專遞渠道寄送到畢業生的就業單位或指定的檔案管理服務機構。個人是嚴禁自行保管、攜帶和轉遞檔案的。
2. 檔案存放:檔案可以存放在以下幾種機構:
- 就業單位(如果單位有檔案管理權限);
- 戶籍所在地或就業地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 學校(對于未就業或考研的畢業生,檔案可以暫時留校,但一般不超過兩年)。
3. 檔案管理:檔案管理服務機構負責檔案的保管、保護、鑒定與處置。這些機構應建立檔案臺賬,定期清點檔案數量,確保賬物相符,并做好檔案的防火、防盜、防紫外線等保護工作。
4. 檔案更新:如果檔案中的信息有變化,如新的工作經歷、教育培訓、職業資格等,應及時將相關材料移交給檔案管理服務機構,以便更新檔案內容。
5. 檔案查詢:畢業生可以通過原就讀高校或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查詢檔案轉遞信息。
6. 檔案費用: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關系及檔案保管費、查閱費、證明費、檔案轉遞費等名目的費用。
7. 檔案安全:檔案安全是檔案工作的生命線,需要從人、財、物以及制度方面建構現代檔案安全機制,包括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檔案管理制度、加強檔案安全的科技研究與應用、加強檔案安全教育和專業培訓等。
請選擇合適的檔案處理方式,并確保按照規定和程序進行,以保障你的檔案安全和完整。